《关于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人:海南康博会 发布日期:2026-10-10 阅读量: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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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民政厅等2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厚植我省全龄友好社会根基,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共识。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基本国情。截至202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总量为1055.23万人,比上一年增加6.92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2.66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8.26%;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7.13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2.05%。为积极引导全社会客观理性看待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立足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和特点,省民政厅、省老龄办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的出台旨在推动省、市、县三级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集中宣讲活动,持续深化老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强化各级各部门老龄工作责任担当,推动提升社会大众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及老龄政策的知晓认知水平。推动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深入人心、广泛普及,营造积极健康、代际和谐、敬老友善的社会风尚,让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深度融入社会生产生活各方面。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五方面内容,包括五项重点任务,重点覆盖党政干部、青少年、老年人、社会公众四类群体,提出四大保障措施。

(一)在总体要求方面。提出立足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新形势、新特征,分层分类、全域覆盖、创新赋能,持续提升全社会老龄工作认知水平,为新时代海南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同时明确了2029年和2035年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阶段性目标。

(二)在重点任务方面。提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人口老龄化形势教育、广泛宣传老龄政策法规、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教育以及厚植孝亲敬老文化教育。

(三)在分层分类方面。提出抓实领导干部专题教育、青少年浸润式教育、老年群体自主教育和社会大众普惠教育。重点面向党政干部、青少年、老年人、社会公众四类群体,集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为老服务机构、进老年大学、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八进”活动。

(四)在创新载体路径方面。提出建强本土宣传阵地、打造自贸港特色品牌、建强宣讲人才队伍、拓展线上传播矩阵。

(五)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提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工作格局,健全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老龄办要牵头抓总,加强综合协调、指导推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

四、适用范围

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

五、特色亮点

一是围绕“教育什么”的问题,从政治引领、形势教育、普法宣传、理念引导、文化传承等五个方面,明确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具体内容,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

二是围绕“对谁教育”的问题,提出重点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青少年、老年人、社会公众等群体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

三是围绕“怎样教育”的问题,提出研究制定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读本,组建宣讲员队伍,开设老龄宣传专题专栏等形式,打造教育的主阵地。

来源:海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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